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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最大條的教育類新聞,大概是「罵學生豬算體罰」。
其實,很久以前,大部分老師就已經很「謹言慎行」,
不要說「豬」這種詞,語氣稍微嚴厲一點,
都會被認為「傷害學生自尊心」。
其實,我贊成應禁止辱罵學生,也應禁止施加暴力的處罰,
但是,如果連短暫時間的罰站都不行,
那真的也太誇張了吧!
我一直都很信奉「行為學派」,
有好的表現,要給予正增強,犯錯的時候要給予懲罰,
那麼,孩子才能建立一套正確的價值觀。
「懲罰」的方式很多,
並不代表「懲罰」就是瘋狂亂罵或體罰,
但是,應該要考慮到的是教室裡的實際狀況,
一班教室裡有30~40個學生,
老師必須要以最有效率的方式,處理教室裡的所有事件。
所以,5分鐘的站立(別說罰站會比較好嗎?)
可以讓一時恍神的孩子重新整理思緒,
也不會覺得自己受了什麼侮辱啊!
尤其遇到過動的孩子時,如果沒有一個有效的約束者,
整節課都別上了!
再這樣下去,到時候會不會連寫悔過書都算體罰?
「寫」也要動手,也是身體的一部份啊!
前幾天聽到一句話:
「對一個犯錯的孩子最糟的處理,就是沒抓到!」
那麼我要加上一句:
「抓到犯錯的孩子不能處理,是最糟的教育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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