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忙得快翻過去的今天,是我難得晚下班的日子,

平常,我都很節省學校水電,放學就速速下班的!

今天,竟然多留了一個小時!

雖然累得不想再說話,可是,心中有一點感觸,不吐不快啦!

 

兩年前,傻呼呼的答應擔任教師會的理事長,

搞不清楚自己那時候怎麼會有那麼大的勇氣,

就很單純的因為對當時的一些現況不滿意,

我向來認為:與其隱忍氣到內傷,不如勇敢說出來,

與其消極的抱怨,不如積極的找更好的辦法去改變現狀,

所以,這兩年來真的做了不少傻事,

可以得罪的人都得罪了,不能得罪的也得罪了,

一切都只因為,在我心中,有一個信念:公平!

 

經過這兩年,為了大大小小的事,跟形形色色的人打過交道後,

我發現,所謂「公平」的界線,有時候是很模糊的!

大多數人,尤其是學校的老師,是認同「公平」的,

所以許多意見,只要是符合公平原則,都能很快的凝聚成共識,

但是,如果「公平」會對個人產生巨大影響,

而且是不想要的影響,

這時候,每個人所認定的「公平」就會大不相同!

 

像這次,要根據上次校務會議新通過的「職務安排辦法」排定新學年工作,

就出現了很多不同的聲音!

從一開始要在校務會議提出這個案子,就知道一定要得罪人,

因為這個案子最基本的精神就是「流動」,

學校裡,「高年級導師」是大家最不喜歡的職務,

半大不小的青春期孩子,實在讓人很費心思,

許多高年級級任都希望可以換到中低年級,

但是,中低年級老師也不想到高年級啊!

如果沒有一個「流動」的辦法,高年級老師永遠也下不來!

尤其如果帶班表現良好,被認為「適合」,那永無翻身之日了!

但是這樣的「流動」概念,在中低年級造成不小的波瀾。

 

這段日子,與許多人談過這件事,

大家都能接受,也支持「流動」的概念,

但是,到底該由誰「流動」呢?

是資深的先動?資淺的先動?還是抽籤抽中的先動?

不管哪一個辦法,都有人覺得公平,也有人覺得不公平,

反正,一旦要流動的是正在中低年級的自己,

就有那麼一點不願意。

這樣的心情我完全能夠體會,也理解,

所以,對於許多老師得知自己可能必須「被迫流動」後,

雖不太願意,但也能夠接受的無私精神,我衷心感謝。

對於因這個辦法而無法如己所願的老師,我雖遺憾,但仍堅持!

「制度」或許制訂得不夠周全,還需逐步修改,

但是,總比毫無章法,任人安排來得好!

這個事件,讓我對「公平」有了另一層的省思。

 

今天,我說了好多話,真的很累,

不過,寫完這一篇,好舒暢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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